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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oming Famoly Planning Commiss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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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、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和国家、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以及计划生育“一票否决”制度等有关配套法规、规定,并督促检查落实;拟订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,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。 二、根据国家、省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制订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;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检查工作;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,组织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。 三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依照有关法规、规定进行查处。 四、负责调控全市计划生育指标计划,检查监督县(市、区)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和二孩生育指标,并对违反规定发放生育指标情况进行查处;负责组织病残儿体检和审批病残儿二孩《生育服务证》;负责全市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后遗症的检查、处理工作。 五、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工作。 六、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,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。 七、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 八、制定计划生育应用科学研究规划,组织实施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市级计划生育科研课题。 九、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,检查和指导计划生育各级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;围绕生育、节育、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;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;执行国家有关避孕药具管理的规定,编制计划生育药具分配计划,对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与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。 十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省、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开支的预、决算;管理、监督社会抚养费的使用;定期审计各项经费的使用。 十一、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和全市各级计生协会工作;负责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 十二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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